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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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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事依据 |
《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 |
事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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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职业介绍机构进行年度审验。 |
| 事项对象 |
职业介绍机构。 |
| 申报材料 |
1、劳动合同(聘用协议)
2、原《就业证》及复印件 |
| 申报材料 |
1、职业介绍许可证;
2、经纪人资格证书;
3、职业资格证书;
4、初中以上毕业证书;
5、职业指导人员资格胸卡;
6、当年用过的介绍信和发票存根。 |
| 办事程序 |
接收职业介绍机构申报材料后,对提供的材料逐项审验,经审验合格的职业介绍许可证继续有效,审验不合格的要取消职业介绍许可。
六、 收费标准:不收费 |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 承办时限 |
五个工作日 |
| 年检时间 |
每年12月份 |
| 责任处室 |
失业和就业保险处 联系电话:888667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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