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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全市医疗保险工作,组织制订全市医疗保险政策、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订医疗保险基金征缴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制订医疗保险待遇项目并监督实施;制订医疗保险费用社会统筹政策以及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制订医疗保险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的范围及支付标准;组织制订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管理和费用结算办法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市本级公务员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制订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离退休人员和子女医疗费用统筹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参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收费标准调整工作;承担市公费医疗办公室工作。 |